奥飞数据(300738):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5-03-07 作者: 温控产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编制了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前次募集资金包括 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详细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082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赞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12,310,84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9,999,963.52块钱,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 9,950,216.33块钱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0,049,747.19块钱,其中增加股本 12,310,848.00元,增加资本公积457,738,899.1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 GD-087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廊坊讯云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且与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1)2020年 10月 26日,保荐人民生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3)2020年 11月 2日,公司将原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银行账号为 10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为 94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洞支行(银行账号为 037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桥南支行(银行账号为 9030)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由募投项目“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廊坊讯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完成后的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20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016,087.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6,983,912.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 510Z0030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聚龙”)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且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1)2021年 12月 9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将扣除不含税主承销商费用及保荐费用 5,990,566.04元人民币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629,009,433.96元人民币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 12月 13日,公司将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银行账号为 01397)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完成后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3)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已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03,648,10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3元人民币/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6,157,058.49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666,230.84元人民币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1,490,827.65元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0Z0009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奥飞数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融科技”)、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4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2023年 4月 4日,民生证券将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主承销商费用及保荐费用 12,035,413.53元人民币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1,214,121,644.96元人民币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 4月 6日,公司将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银行账号为 01883)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完成后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与 2023年 4月 4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的差额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费用。

  (3)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 B栋和 C栋)项目”“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 A栋)项目” 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变更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原因:为了满足市场环境变化和客户的实际需求,募投项目“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由原计划建设1,500个8KW标准机柜,变更为建设3,000个4.4KW标准机柜。

  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由原计划建设 1,500个 8KW标准机柜,变更为建设 3,000个 4.4KW标准机柜,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建设 3,000个 4.4KW标准机柜,在原有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项目实施环境的改造和扩大物业的装修面积,并且增加了对机柜、电力电缆、动环监控设备等机电设备、网络设备的采购。为实现募投项目上述实施方式的变更,需追加约 4,000万人民币的投资并由公司方面通过自筹资金方式予以解决。该事项为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因:廊坊讯云系奥飞数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主要基于公司对 IDC业务的总体规划及战略布局等原因做出的审慎决定。

  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年 6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前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前次募投项目“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廊坊讯云变更为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为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变更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原因: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受到特殊时期的影响导致土建及部分机房设备安装环节进度滞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3年 3月。

  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3年 3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为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因: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为满足意向客户开展高功率算力业务的实际需求,须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定制化升级改造,因此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3年 6月。

  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3年 6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为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

  (二)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

  (三)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表中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 14.96万元系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因存款产生的利息投入到募投项目导致的。

  (一)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廊坊讯云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

  截至 2020年 10月 26日,廊坊讯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734,213.08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0年 11月 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年 10月 26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734,213.08元人民币。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323号)确认。

  由于募投项目“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实际投资需求较原计划要大,所以廊坊讯云后将上述置换 2,734,213.08块钱的募集资金再次投入到“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建设之中。

  (二)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固安聚龙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及奥飞数据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427,551,304.23块钱自筹资金。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0Z0090号)确认。

  (三)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固安聚龙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 B栋和 C栋)”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奥融科技提前实施了募投项目“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 A栋)项目”以及奥飞数据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3年 4月 1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834,744,273.32块钱自筹资金。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 510Z0082号)确认。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对于 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均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闲置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1、前次募集资金(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前次募集资金(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前次募集资金(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前次募集资金(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前次募集资金(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2019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块钱

  注 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801.68万元,其中 801.61万元差额为支付的公司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不含税),0.07

  前次募集资金(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